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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处方管理办法施行在即 须凭医师处方调剂药品 |
www.stock888.net 2004年08月26日 14:30 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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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目的是加强处方开具、调剂、使用、保存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工二十八条,由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
该管理办法强调: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除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及戒毒药品外,任何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不得限制就诊人员持处方到其他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购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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