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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西部地区农民增收的政策思考

2004年04月06日 18:31  金融时报金时网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在本世纪头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这一目标能否早日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而西部大开发的难点又在农村。日益扩大的城乡收入差距、区域发展失衡已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障碍。在此情况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的及时出台,为加快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供了政策保障,同时也对金融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更有效地发挥好金融这一现代经济核心的作用,加大金融扶贫力度,尽可能地解决好农民增收特别是西部农民增收这一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已成为金融部门十分重要而迫切的一项工作。
   西部地区农民收入的现状描述
   我国经济发展区域非均衡特征非常明显,由于自然的、历史的、政策的等方面因素影响,西部经济发展明显落后于东部。在总体落后的经济发展格局下,西部农村发展尤为落后,不仅落后于东部地区农村发展,而且也低于全国平均发展水平。
   1、西部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据相关资料介绍,从1997年到2003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7年没有一年超过5%,最高的年份增长4.8%,最低的只增长2.1%,年均增长4%。近几年,西部省市农民收入增长变化与全国农民收入增长变化基本相一致。2000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2253.42元,而西部农民为1661.03元,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74%;2001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366.4元,而西部农民为1721.19元,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73%;2002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475.63元,西部农民为1820.87元,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74%。
   2、西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扩大,且高于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西部农民收入增长远远低于西部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西部城镇居民收入与农民收入比,从2000年的3.3倍增加到2002年的3.67倍,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同时西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明显高于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这进一步反映出西部农村经济发展的落后、居民收入增长的缓慢。
   3、西部农民收入构成逐步发生变化,但非农收入占比仍过低。农民收入来源主要是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农民收入结构在逐步发生变化,表现为家庭经营收入占比的下降,工资性收入占比的上升。西部农民收入变化也呈现出与此相一致的变化趋势。
   促进西部地区农民增收的金融政策选择
   1、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目前农村经济发展中金融服务主体基本上是农村信用社单一主体,而且农村信用社由于自身问题重重,支农作用受到很大制约。要进一步加快金融改革,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形成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竞争、共同支持“三农“的局面。农村信用社按照改革试点的要求,区分情况采用相应的改制方案,县级机构要明确其合作制性质,进一步发挥好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做好小规模农业贷款的零售业务,有效满足农户的种植业、养殖业等资金需求。农业发展银行在西部非粮食种植重点地区要承担部分支农政策业务,如农业科技研发贷款、大的项目贷款、农业园区建设贷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贷款、小城镇建设贷款、山川秀美工程贷款等,体现国家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意图。农业银行要继续发挥支持农业的传统优势,在做好扶贫贷款工作的同时,要对农业龙头企业,以及“龙头企业十基地十农户”等农业生产经济体给予重点支持,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对信贷资金的大规模需求。对于县域内的其他金融机构,也要制定相应的政策规定,要求其必须把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用于支持县域经济和民营企业的发展。
   2、构建风险管理和补偿机制,分散、减少支农贷款风险和损失。一是建立支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可仿照国家助学贷款财政贴息的办法,对农业贷款也实行财政贴息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逐步引导银行信贷资金向农业领域配置。二是建立农业贷款担保机构。可以县、乡(镇)两级政府财政出资为主,以龙头企业等经济主体筹资为辅,组成农业贷款担保基金,主要面向农户服务和农村中小企业服务,切实解决农户及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大额融资担保难的“瓶颈”问题;三是建立农村支农贷款保险机制。针对农业投资风险较大的现实,由农户、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三方协商,在农户贷款时向保险公司投保,既拓展了保险业务领域,又消除了农民投资和银行贷款的后顾之忧。四是组建农业风险投资基金。基金设立主要由政府部门出资,用于高科技农业项目的投资,引导社会资金的跟入,待基金运作较为成熟后,政府投资可逐步退出,由企业投资,实行市场化经营管理。
   3、金融机构选准支农切入点,引导农村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调整。一是重点支持特色农业。引导农民根据当地自然资源条件和技术力量,发挥特色优势,促进生产集约化、专业化,形成区域性的主导产业,取得规模效益。二是选择龙头企业重点扶持。加大对以农副产品储存和精深加工为主的大型龙头企业的生产支持,促使其逐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科技含量和产品附加值,增强辐射带动功能,实现市场带企业、企业拓基地、基地联农户的有效传动。三是支持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加强对县域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二、三产业的扶持,推进小城镇建设,就地转化农业剩余劳动力,拓宽农民收入来源渠道,尽可能地提高非农收入水平。四是加强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和单位面积产值,抵消退耕还林政策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
   4、加大金融创新力度,不断满足西部农村市场日益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加快业务创新,针对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同时要大力开办农民助学贷款、住房贷款、消费贷款等业务,扩大农村消费需要,拉动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
   金融时报 (2004年04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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