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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抵押担保中风险的防范 |
2004年02月17日 16:01 湘财证券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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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2月17日 10:49 金融时报)
银行贷款抵押担保作为防范风险的主要手段,在信贷管理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管理中,也普遍存在忽视抵押担保风险现象,造成信贷资产面临风险不少。有效地防范信贷风险,必须高度重视贷款抵押担保中风险的防范。根据面临的情况,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密切关注企业改革动态,主动应对改革风险。要加强对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情况的调查了解,及时把握其改革变动情况。对企业进行的各种改革,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防范面临的信贷风险。当前要密切关注企业各类改制重组,加强对其资产处理的监督,属于已办理抵押担保手续的财产物资,要提前向法院起诉采取措施保全抵押资产。在改革中,凡涉及企业主体变更的,都应按照“债随资产走”的原则分摊贷款债务,并重新办理规范的贷款抵押担保手续,避免企业借改革之机悬空、逃废银行贷款债务。
(二)及时把握政策法规变动情况,增强政策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要认真纠正政策法律无风险的意识,把防范政策法规变动风险放在重要位置。对国家涉及银行贷款债务存在和处理的法律规定调整变化,要认真学习、及时把握,深入研究分析对贷款可能造成的影响,如可能造成贷款风险的,要及时研究对策,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如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对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新司法解释,各经营行要在其实施的过渡期迅速补办相关报批手续,完备合同要素,避免出现新的风险。对国家各类政策的调整,要认真分析其变化和要求,把握对信贷管理可能造成的影响,同时要加强对企业改革政策的宣传,积极参与企业改革方案的制定,确保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避免因过多行政干预造成的信贷风险。
(三)依法保全信贷资产,确保抵押担保物不流失。依照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债务人用以抵押担保财产、资金等,债权人都享有优先受偿权。为此,在贷款管理中,对借款人可能出现的各种变化情况,凡威胁到贷款安全的,都应依据法律规定行使优先受偿权,向法院及时提出保全抵押担保物,行使优先受偿权,避免信贷资产不应有流失。
(四)注意贷款合同的完善性,避免管理风险。在目前存在的抵押担保风险中,相当部分是贷款合同的不完善引起,为此在风险防范中,必须重视贷款合同的管理。一是定期检查贷款合同的完整性。对办理贷款的各类借据、抵押担保合同等,要定期检查合同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不齐全、不完备的,要及时补办齐全。二是要关注抵押担保时效。定期检查抵押担保物是否在诉讼保全期内,出现到期或逾期的要及时向法院申请追索权,补办完备相关手续。同时,要严格把好抵押担保物价值评估关,确保评估做到公平、客观,避免评估中的人为风险。
(五)加强法律学习,提高应对风险能力。目前信贷管理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是,相当部分信贷管理人员不懂法律。对法律不熟悉,必然不利于识别和防范风险。为此,各级管理人员应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既要学习与贷款管理相关的法律知识,又要学习与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在贷款管理中能熟练掌握和运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权益,不断加强管理,提高信贷风险防范能力和自身经营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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