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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报告消除保留意见后更正公告 |
2003年11月30日 14:06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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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消除保留意见后2002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调整情况
二、相应的会计报表重新表述
本会计报表是在2003年3月24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计报表基础上进行了重新表述,原会计报表于2003年3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公告。
如附注2.8.2所述,本公司本年度原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计提比例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根据本公司以往实际发生坏账损失状况、债务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确定的计提比例如下:
(1)账龄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为0%;
(2)账龄在一至二年(含二年)的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为5%;
(3)账龄在二至三年(含三年)的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为10%;
(4)账龄在三至四年(含四年)的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为30%;
(5)账龄在四至五年(含五年)的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为50%;
(6)账龄在五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仍按其余额的100%计提;
公司原来对关联单位欠款不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后对关联单位的欠款纳入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
本公司委托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认为改变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缺乏充分理由,因此,出具了保留意见。为消除保留意见,现本公司对该事项进行了更正并已列入重新表述后的会计报表。更正后计提比例如下:
(1)账龄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5%计提;
(2)账龄在一至二年(含二年)的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10%计提;
(3)账龄在二至三年(含三年)的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30%计提;
(4)账龄在三至四年(含四年)的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50%计提;
(5)账龄在四至五年(含五年)的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80%计提;
(6)账龄在五年以上的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100%计提;
本公司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如债务单位已撤消、破产、资不抵债等经董事会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上述报表重编事项使本公司截至2002年12月31日止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均减少人民币14,070,813.47元,使2002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净利润均减少人民币14,070,813.47元。
三、调整后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
审 计 报 告
五联审字[2003]第1079号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已重新表述的200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2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以及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经重新表述的会计报表取代了原于2003年3月28日经董事会批准的会计报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200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0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秦宝
中国 兰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韩旺
民主东路249号移动通讯大厦五楼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四、会计报表(附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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