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三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11月28日上午十时正在佛山市汾江中路84号三楼会场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60,48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7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兆征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建15万吨聚酯切片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赞成股数260,481,000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高向阳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